2024-04-29
各县(市、区)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更好地推广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5-0212),指导、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,维护合同各方的共同权益。我委组织制定了《温州市<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(示范文本)>(GF-2015-0212)签订指南》。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参照执行。
在应用《温州市<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(示范文本)>(GF-2015-0212)签订指南》过程中发现有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,请及时向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反映。
附件:温州市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5-0212)签订指南.docx
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
2018年4月24日